[P52454]北京公共场所晾晒衣物将罚款50元 卫星地图中精确定位

《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》
  公共场所晾衣物罚款50
  背景:个人和单位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,以及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、电线杆、树木、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的行为屡禁不止,极大影响了北京市的市容环境卫生。
  解读
  餐厨垃圾不得倒入排水管《草案》规定,“餐厨垃圾不得排入雨水、污水排水管道、河道、公共厕所,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”、“城镇地区内宾馆、饭店、餐馆和机关、部队、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设置餐厨垃圾的收集、贮存设施”等,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者最高可罚3万元,其中对单位随意倾倒或者运输车辆泄漏、遗撒餐厨垃圾的最高可罚5万元。
  公共场所不得晾晒衣物《草案》规定“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、电线杆、树木、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”,违反此规定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。
  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倾倒城镇地区内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。违反此规定将责令限期整改,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;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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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修改: 08.12.06 23:54 版本 1.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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