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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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由中国建设部批准设立。中国目前有26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:
北京市
- 海淀区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河北省
- 唐山市南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保定市涞源县拒马源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山西省
- 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黑龙江省
- 讷河市雨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江苏省
- 无锡市长广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常熟市尚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常熟市沙家浜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南京市绿水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浙江省
- 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临海市三江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安徽省
- 淮北市南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淮南市十涧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山东省
- 荣城市桑沟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东营市明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东平县稻屯洼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临沂市滨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海阳市小孩儿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安丘市大汶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沾化县徒骇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临沂双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河南省
- 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- 南阳白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湖北省
- 武汉市金银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湖南省
- 常德市西洞庭湖青山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宁夏
- 银川市宝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
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湿地对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、城市园林建设和生态与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。建设部要求,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,必须坚持“重在保护、生态优先、合理利用、良性发展”的方针,严格执行建设部《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构,划定保护范围,编制保护规划,设立界碑、标牌,划定绿线,搞好资源监测,建立地方保护法规,严格保护管理。要切实加强领导,搞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、利用和管理工作,切实维护好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,基本功能和生态平衡,保持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,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,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,促进区域生态与环境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,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。
